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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检测仪实施的细则有哪些呢?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2/4/2 关注次数: 二维码分享

工地扬尘检测仪实施的细则有哪些呢?西安明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带您了解陕西扬尘检测仪实施的细则。

01 制定扬尘污染实施方案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并在开工前报建设、交通、水务等相关部门和辖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02 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技术手册规定,采取扬尘防治的措施,并确保建设工程总悬浮颗粒物(TSP),自然降尘达标排放。

03 落实属地监管工作

明确市管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属地管理的执法具体方式、操作程序等,并按方案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工程各方主体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范有关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的规定和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落实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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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总责,必须将施工扬尘治理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并及时足额支付。必须督促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必须按照要求安装TSP监测设备,做好实时监测,并根据监测数据及时控制扬尘污染,落实各项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2)施工单位对施工扬尘治理负主体责任。必须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制定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并严格实施。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必须专款专用。必须在建筑工地公示项目概况、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及时将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报属地监管部门。

(3)市管工地各参建单位必须接受和配合属地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04 扬尘信息公开

施工单位应照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张贴在施工围挡外围,主动向社会公开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自觉接受社会媒体和行政部门的监督。并设置工地扬尘监测系统,实时监测工地扬尘,数据上传至政府平台。

以上就是为您介绍了陕西扬尘检测仪实施的细则,希望对您能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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